关于做好2019年校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暨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846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暨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以来结项且未获奖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类项目。

二、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次,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次奖项有空缺。

三、遵循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四、申报要求

1. 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专业课、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

2. 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3. 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项目成员以结项红头文件和结项证书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4. 申报者应提交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均需提交)

(1)推荐书(附件2)(单独成册,一式七份)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教材、论文(不超过10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成果报告和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七份,材料均简装即可,无需胶装。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五、评选程序

1. 报名阶段:请于12月26日之前以院部为单位向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研究科报名并提交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

2. 资格审查:请成果完成人于12月27日之前提交材料并配合教务处完成资格审查;

3. 组织评选:拟于12月30日召开评审会议(暂定);

4. 结果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 报送优秀成果2项至省教育厅进行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材料递交地址:1号楼442室

联系人:陈雨娜  张翅

电子邮箱:gaojiao001@126.com

 

                                                       教务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