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1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1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和对象为2021届毕业生(即2018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和2016级联办本科班学生)

二、评选比例和名额分配

根据《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中制定的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应按2021届拟毕业学生数(即2018级和2016级当前在籍学生人数)的5%核算、分配(具体结果详见附件1),各学院应依据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推荐。

  1.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获得过两次以上(含)校级表彰;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

    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学生,条件可酌情放宽,优先评选。

    四、推荐程序

    1、择优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

    的原则,组织相关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严格监督、审核,评选出2021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2、评选公示。评选结果应在学院内公示 3 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接受本院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学院在上报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之前,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确定,不再修改。

    4、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凡存在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资格,并不得补报,同时要求其所在学院和班级写出情况说明。

    五、材料报送

    1、各学院认真组织填写《2021届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详见附件2,审批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由其辅导员用第三人称填写,内容不少于100字。

    2、各学院统一填写《2021届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 候选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3、各学院保存结果公示照片。

    4、各学院应推荐3~5人典型学生,撰写事迹材料报学生处。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党总支印章)于66日前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并发送至sqyzxsglk@163.com

  2. 结果用途

    在本次候选人中产生我校2021 “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部署。各学院要把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程序,加强教育管理。各学院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把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注重宣传,提高教育效果。各学院应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

    人:高大伟

    联系电话:0370-3270756

    电子信箱: sqyzxsc@126.com

     

    附件:12021届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2021届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优秀毕业生” 候选人推荐审批表

          32021届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 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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